任職要求:
1、主持質量管理的全面工作,并對質量管理的各項工作結果負責;
2、制定質量目標和質量計劃,經批準后組織實施;
3、制定產品質量檢驗標準,對公司采購品和產品質量控制負責,對批量責任事故負責;
4、組織實施質量統(tǒng)計,對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的真實性、可靠性負責;
5、領導、管理、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、考核直屬下屬的工作;
6、有對各類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調查,分析和提出處理意見權;
7、對質量問題行使否決權;
8、定期通報各有關部門質量檢查結果,對存在的質量問題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;
9、有權制止不符合工藝規(guī)定和要求的生產行為;
10、對本部門員工的各項考核、獎懲有決定權;
11、定期對全廠員工進行質量管理制度及提高質量意識的培訓。